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 000550483/2014-00068 主题分类: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: 泃阳镇人民政府
发文日期: 2014-03-28 文  号: 有 效 期:   有 效
名  称: 三河市泃阳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三河市泃阳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机构:泃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:2014-03-28

本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称《条例》)要求编制的。全文包括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。

一、概述

我镇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、务实、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,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。为了保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,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,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结合起来,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,相互促进,共同发展。镇里多次召开会议,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,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,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全镇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,明确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、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按步骤实施。截止2013年底,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3年度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,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;综合政务类信息4条;财政信息类5条,党建工作类5条。

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:一是通过公示栏、板报等方式公布。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3年,阳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。

四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

2013年,我镇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,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,没有出现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五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

2013年,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下相比,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。主要表现在: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、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深入、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。

2014年,我镇将按照《条例》及市政府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。拓展公开层面,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。

   (一)扩大公开内容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,及时更新,扩大公开内容,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
(二)规范工作流程。将进一步梳理镇机关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,及时提供,定期维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,公众能够方便查询。

(三)加强监督检查。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,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、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、群众的满意度、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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